随着我国旅行业的发展,港澳研学型旅行已成为热点。为规范研讨型旅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引导和促进研讨型旅行健康发展。

    国家旅行局发布了《国家旅行局通知》(2016年第37号),表明《研讨型旅行服务规范》(LB/t054-2016)行业标准已获得国家旅行局批准,并将于201751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服务提供者、旅行产品、服务项目、服务改进和投诉处理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和基本要求。

16043661017907.jpg

    本港澳研学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研究性旅行的旅行社、教学机构。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所有未注明日期的引文本文件的最新版适用于本文件。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服务指南,旅行社分类与评价,休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旅行社,国内旅行服务规范旅行社服务通则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港澳研学是以大学生为主要对象,以集体旅行生活为载体,以提高学生素质为教学目的的教学旅行。依托旅行景点等社会资源,开展体验式教学和研究性学习。港澳研学研讨型导师是制定或实施研讨型旅行教学计划,指导学生开展各种体验计划的专业人员。

    港澳研学学习营学生在学习和学习旅行过程中学习和生活的场所。主办方有明确的科研旅行主题和教学目的的科研旅行计划组织者。主办单位应与研讨型旅行计划主办单位签订合同,提供教学旅行服务。

    港澳研学供方应与考察旅行计划的组织者签订合同,提供旅行目的地,餐饮等服务。研讨型旅行计划的组织者、组织者和供应者应当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将安全预防控制贯穿于整个过程,确保计划的安全。港澳研学研究性旅行计划应将教学与旅行相结合,努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港澳研学以大学生为主体,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研讨型旅行计划,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参与机会。对服务提供商的基本要求组织者应具有法人资格。明确提出旅行社。有教学培训计划。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